一、院校全稱 | 上海大學 | ||
二、就讀校址 | 寶山校區(qū)地址為上海市寶山區(qū)上大路99號 延長校區(qū)地址為上海市靜安區(qū)延長路149號 嘉定校區(qū)地址為上海市嘉定區(qū)城中路20號 | ||
三、層次 | ■ 本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
五、頒發(fā)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大學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yè)要求,頒發(fā)上海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tǒng)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就業(yè)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機關紀委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紀檢機構。 | ||
七、報名條件 | 1.就讀于上海市普通本科院校,品學兼優(yōu),身體健康; 2.參加過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且于2023年秋季入學的在籍在校,并經(jīng)學籍所在學校同意的一年級優(yōu)秀本科學生(不含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體育類、保送生、定向生、少數(shù)民族預科班、新疆西藏高中班、中本貫通和港澳臺僑等招生類型錄取的學生); 3.學習成績優(yōu)良,學生一年級所修課程考試成績均須及格(不含補考及格)且報名和錄取時一年級期間平均績點達到 3.3(以滿績點4.0為標準)及以上。若滿績點為其他標準,績點核算后須對應加權平均成績≥82分(滿分為100分)。 注:凡報考插班生的考生僅能填報一所院校中的一個專業(yè)。 | ||
八、招生計劃 | 詳見《上海大學2024年插班生招生信息匯總表》 | ||
九、考試日期 | 2024年5月25日 | ||
十、專業(yè)教學培養(yǎng)使用外語語種 | 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
十一、招收男女生比例 | 男女比例不限 | ||
十二、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根據(jù)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考生須據(jù)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上海大學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令第41號)和學校學籍管理規(guī)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guī)定執(zhí)行。專業(yè)限制詳見《上海大學2024年插班生招生信息匯總表》。 | ||
十三、報名、考試及錄取原則 | (一)報名 1.網(wǎng)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5月10日-5月14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登錄“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統(tǒng)一報名平臺”(網(wǎng)址:www.cbs.fudan.edu.cn,以下簡稱“報名平臺”)辦理報名手續(xù),并上傳以下材料(所有上傳材料均須為JPG格式): (1)本人身份證原件人像面掃描或拍照件; (2)“報名平臺”上下載的報名表的掃描或拍照件(須本人簽字,學籍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院系蓋章無效,復印件無效); (3)學籍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本人一年級所修課程成績單原件的掃描或拍照件(成績單須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院系蓋章無效,復印件無效;如有多張,每張均須蓋章); (4)學籍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本校學生學習平均績點滿分分值的說明(須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院系蓋章無效,復印件無效); (5)學籍所在學校出具的《2023年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錄取新生名冊》掃描或拍照件(須學校招生部門或檔案館加蓋公章,院系蓋章無效,復印件無效); (6)若學籍所在學校滿績點不是4.0,還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本人績點核算后對應的加權平均成績證明(滿分為100分,須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院系蓋章無效,復印件無效)。 2.報考資格查詢 時間:2024年5月19日 考生登錄“報名平臺”查詢并關注資格審核結(jié)果。 3.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4年5月22日 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可登錄“報名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1.考試科目:詳見《上海大學2024年插班生招生信息匯總表》。 2.考試時間:2024年5月25日 特別聲明:學校不指定考試教材,不提供歷年考試試卷以及復習資料,不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 (三)錄取原則 1.學校根據(jù)各科目的考試情況劃定各科目的合格分數(shù)線。 2.各科目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后,學校依據(jù)各專業(yè)招生計劃數(shù),按照考試成績總分(科目一成績+科目二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預錄取。如遇末位同分,各專業(yè)比較下列科目成績: 檔案學:英語(筆試); 法學:法律基礎;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高等數(shù)學A; 冶金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應用物理學:大學物理; 若再同分,則比較高考成績(高考總分按750分折算)。 (四)考試成績及預錄取結(jié)果查詢 1.考試成績及預錄取結(jié)果將于6月中下旬在“報名平臺”公布。預錄取名單將在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https://bkzsw.shu.edu.cn/)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者請于8月中旬登錄“報名平臺”自行下載預錄取通知書; 2.被預錄取的插班生新生務必于開學報到時提供一年級就讀所有課程的成績單(須學籍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院系蓋章無效,復印件無效)。學生一年級所修課程考試成績均須及格(不含補考及格)且錄取時一年級期間平均績點達到 3.3(以滿績點4.0為標準)及以上。若滿績點為其他標準,績點核算后須對應加權平均成績≥82分(滿分為100分)。如符合上述要求,學校發(fā)放正式錄取通知書。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學校將取消預錄取資格。 | ||
十四、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1.法學、檔案學專業(yè)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發(fā)改價調(diào)〔2023〕21號)。 2.其他專業(yè)每生每學年7000元(滬發(fā)改價調(diào)〔2023〕21號)。 |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1200元(不含寒暑假)(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 ||
十五、資助政策 | 上海大學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政策規(guī)定,被上海大學錄取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guī)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學校還按規(guī)定實行服義務兵役資助和中西部基層就業(yè)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校設立校長獎學金以及教育類、體育類、藝術類等獎學金,各學院還設立獎助學金。此外,還有“隱形餐費”補貼、出國交流學習等發(fā)展型資助項目。 學校承諾:確保被上海大學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jīng)濟困難而失學。 | ||
十六、其他須知 | 1.學校將錄取名單和有關材料上報上海市教委審批。經(jīng)審批同意的學生按“插班生”途徑轉(zhuǎn)入上海大學相關專業(yè)就讀,進校后按學校學籍管理辦法管理。 2.插班生不再享受上海大學校內(nèi)轉(zhuǎn)專業(yè)政策。 3.嚴肅處理違法違規(guī)行為。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所確定的程序和規(guī)定,對在招生考試中違規(guī)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從嚴查處。凡在招生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包括冒名頂替、偽造材料騙取報名資格等情況,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相關考試的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通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取消該生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作弊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學校不主辦、不授權、不合作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對考生和家長作任何形式的承諾。 5.學校嚴禁中介機構參與本科招生考試工作。 6.如因特殊原因影響招考安排,學校將另行發(fā)布公告。 7.本簡章解釋權屬于上海大學招生就業(yè)處。 | ||
十七、網(wǎng)址及聯(lián)系電話 | 上海大學網(wǎng)址: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 網(wǎng)址:https://bkzsw.shu.edu.cn | ||
咨詢電話:021-66134148(接聽時間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 |||
十八、監(jiān)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1.上海大學插班生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學校黨委、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同時接受上級及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檢查。 2.本科招生舉報電話:021-36215782(接聽時間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
上海大學2024年插班生招生信息匯總表
學院 | 專業(yè) | 計劃 | 考試科目 | 專業(yè)限制 |
文化遺產(chǎn)與信息管理學院 | 檔案學 | 9 | 科目一: 英語(筆試) | 無 |
法學院 | 法學 | 9 | 科目一: 英語(筆試) | |
微電子學院 |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 11 | 科目一:大學物理 | 不招色盲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冶金工程 | 2 |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2 | |||
理學院 | 應用物理學 | 2 |
注: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